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杰新纺织厂的前身为市直国营企业桃纺。1987年以前该企业形成的各项税收一直为县级所有,并纳入桃源县级税收基数和财政预算。1987年后,市里将该企业的流转税,即增值税调整为市级所有。2002年改制为民营企业后,仍保持这种体制不变。按照市里有关文件,2002年至2005年三年桃源县财政应返还地方留存税款207万元,用于支持企业发展,目前虽已全部返还到位,但相对桃源县来讲属于新增支出,实际上也就是由桃源财政承担了市政府对新办企业承诺的税收优惠,给桃源县财政带来了沉重的压力。 一、劳动保障负担的压力。企业改制后,原桃纺移交给我县的人员中,目前已享受就业与再就业优惠政策,建立社会保障关系的达5780人,县财政每年政策性补贴达220万元。 二、社区服务管理的压力。改制后移交给社区管理的人员有1.5万人,三个社区居委会,县政府每年要补助社区服务、管理、维稳等资金105万元,三年来共计支出420万元。特别是维稳工作,每年用于接访、安置的费用达20余万元。 三、社会建设投入的压力。为改善社区人居环境,近三年来累计投入810万元,除市政府下拨的438万元外,县政府配套安排372万元,主要用于新建垃圾中转站、路灯、道路、下水道、增设桃纺社区城管中队等建设。以上三项桃源县财政每年需政策性补贴、基建投入及社区管理支出近450万元,三年来桃源县政府已累计投入达1200多万元。 鉴于该企业税收体制不顺带来的压力,考虑桃源县财政运转艰难的实际情况,建议市政府将杰新公司的增值税下划为桃源县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