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前不久颁布《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决定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这是继2005年中共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自主创新战略后的又一重大国家战略,在国内外引起强烈反响。
我们现在处在知识经济和全球化的时代,知识产权日益成为国家发展的战略性资源和国际竞争力的核心要素,成为维护国家利益和经济安全最重要的战略资源之一。
改革开放30年来,中国已经成为一个具有一定创新能力的制造业大国,要在2020年跨入创新型国家行列,不仅需要大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产品提供强有力的支撑,还需要对这些技术和产品提供有效的管理和保护。因此,国家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意义重大。
《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以“积极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法治环境、市场环境、文化环境,大幅度提升我国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为指导思想,包括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四个方面的内容,按照知识产权的类别(商标、专利、版权等)确立了实施战略的七大专项任务,并提出了完善知识产权制度、促进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培育知识产权文化等五大战略实施重点。
从总体上看,我国经济发展的效益远远低于国际先进水平,在许多领域缺少自主知识产权。我国知识产权制度仍不完善,社会公众知识产权意识仍较薄弱,侵犯知识产权现象还比较突出,知识产权制度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尚未得到充分发挥。具体表现在:
对外贸易往来中遭遇的压力日益增大。作为科技经济相对落后的发展中国家,要提高产品的科技含量,就要学习引进国外先进技术,消化吸收再创新。在这个过程中会遭遇知识产权问题。目前经贸谈判中知识产权保护问题始终是一个不可回避的话题。
国内现行科技成果评价模式“论文-鉴定-登记-奖励”并不利于知识产权保护,使大量成果在未获得知识产权保护的状况下公之于众,失去申请专利的机会。
在体制机制上表现在政出多门,实施、监督不到位。如从国家层面涉及知识产权管理的部门就有知识产权局、版权局、商标局,新闻出版署、工业及信息产业部、商务部等部委;各省市区知识产权管理机构既有独立厅级政府系列,也有处级事业单位编制,不少地方既没有人员经费保障,也没有执法、监管主体地位。
在文化和心理层面还缺少社会的支持和公众的认可。毕竟知识产权是个舶来品,中国传统历来重名轻利,没有把知识当成财产来看待的习惯。尽管我国建立了知识产权制度,但公众知识产权意识还是淡薄。
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涉及到生产、生活以及文化建设等方方面面,需要从政策、制度设计、观念、体制等方面来解决知识产权整个制度构架的问题。所以我国知识产权战略的第一个重点就设定为“完善中国知识产权制度”。这个制度包括法律法规、行政管理体制、司法执法体制、行政执法体制等等,以及他们彼此之间关系的协调,还包括政策、标准的制订等。
我们的指导方针是激励创造、有效运用、依法保护、科学管理。要围绕这十六个字方针实施知识产权战略,除了必须建立完善的知识产权制度,还要在加强知识产权教育,培育民族的知识产权文化上下功夫。要形成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的环境。
建设创新型国家,不仅需要大批关键技术的突破,需要不断提升自主创新能力,需要科技领军人物脱颖而出,而且需要保护法律规定的知识产权不被他人不当使用,保护知识产权人的合法权益,防止知识产权滥用。因此知识产权战略是与自主创新战略相辅相成的,共同为建设创新型国家保驾护航和提供智力、技术支撑。
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绝非一日之功,要从国情出发,分阶段、分步骤逐步推进。要在全社会树立起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让公众和社会接受知识就是财富的理念。改变传统科技成果评价模式,优先考虑知识产权保护问题,建立以知识产权制度促进科技创新的利益激励机制。
(来源:人民网)
(时间:2008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