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5月13日电 (李菲、李世钰)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党和国家民族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日前国家民委在京召开会议,对有关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
会议指出,今年以来,有少数地区在工作中发生了违反民族政策的行为,伤害了当地少数民族群众的感情,引起了部分群众的不满。这个问题虽然发生在少数地区、少数行业和少数单位,但是影响非常恶劣,如果任其发展下去,蔓延开来,将会严重破坏民族团结,危害社会稳定,后果非常严重。
会议要求,要大力加强马克思主义民族观、民族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对民族政策极端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增强各民族干部群众维护民族团结的责任感和自觉性。要认真组织开展对贯彻民族政策特别是民族平等政策情况的检查,坚决纠正和防止发生损害民族团结的行为,切实维护少数民族群众的合法权益。
会议同时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在5月底之前,将自查和整改情况报国家民委。在此基础上,国家民委将组织协调有关部门组成检查组,于6月至7月对各地各部门特别是一些地区的重点部门、重点行业贯彻执行民族政策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上报国务院。
会议强调,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把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作为当前的一项重大任务来抓。要及时把各项任务分解到各部门、各单位,做到任务明确、责任明确、要求明确。对于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导致发生侵犯少数民族权益、危害民族团结造成后果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来源:人民网)
(时间:2008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