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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强主持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全面保护整治湘江流域 | | | | | | | 4月8日下午,省长周强主持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实施湘江流域综合治理。会议强调,全省各级各部门都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认真落实综合治理方案和各项治理措施,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会议指出,实施湘江流域综合整治,事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事关全省人民的根本利益,事关长株潭城市群“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全局,意义十分重大。湘江是湖南的母亲河,湖南之美美在湘江。湘江纵贯湖南南北,流域人口占全省的57.1%,GDP占全省的72.4%,工业增加值占全省的64.3%,集生活饮用水、生产用水、航运、发电、纳污等诸多功能于一体,在全省发展中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地位。近年来,为维护湘江流域安全,我省积极推进湘江综合治理,已投入较多的物力财力,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湘江流域环境污染问题和饮用水安全的隐患仍然比较突出,全面实施综合治理已刻不容缓。 会议原则通过《关于湘江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实施方案》。会议强调,实施湘江流域综合治理,一要进一步深化认识。全省各级各部门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高度,深刻认识实施湘江流域综合治理的重大意义。整治方案的全面落实,是巩固洞庭湖综合整治成果的重要措施,是推进“两型社会”建设、构建和谐湖南的重要标志。二要切实加强领导。会议决定成立湖南省人民政府湘江流域综合治理委员会,由省长周强任主任,常务副省长于来山任常务主任,副省长刘力伟任执行主任,省直相关部门和湘江流域8个市的市长任成员,统一协调解决实施综合整治中的重大问题和重大决策。三要坚持综合施策。实施湘江流域综合治理涉及到很多方面、很多环节,各个部门、各个方面都要切实履行职责,认真落实措施,积极做好相关工作。要统筹协调各方面的政策,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加大实施湘江流域综合治理的政策支持力度。要有效整合节能减排、环境整治、水利建设等各方面的资金,加大湘江流域综合治理投入。今后新增财力主要用于社会事业发展,包括环境治理和保护。四要抓紧完善方案。在综合整治规划总目标不变的前提下,进一步完善综合整治方案,编制相关应急预案。总的是要突出重点,细化措施,积极稳妥实施,力争综合整治目标的如期实现。 会议还研究了省人民政府2008年立法计划及其他事项。
(来源:湖南省政府门户网站) (时间:2008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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